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新闻 > 本院动态 > 正文

本院动态

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书记专题党课会议

发布时间:2019-10-08 11:22:34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和基层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大通县人民检察院于10月8日上午召开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震同志为全院干警讲专题廉政党课,会议邀请到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组成员张莉莉同志参加并指导。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历来非常重视队伍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检察队伍建设确定为检察机关的永恒主题,视队伍建设如检察工作的生命,始终围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纪律作风开展廉政思想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为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奠定坚实的基础。  
     
   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震同志就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四个方面进行讲授:一要提高认识,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二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夯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三要严格落实条例和准则,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四要结合检察改革,以良好作风抓工作落实。他指出,思想建党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政治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思想建党作出明确要求,这些重要论述为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只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思想建党这一首要任务,才能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锻造坚强领导核心。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就必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章明确提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是党的建设的根本方针,抓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也必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在新的时代下,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高检院、省市院检察长会议精神,实现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更好地适应新常态、创造新优势、推动新发展。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部署要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仔细领会,并纷纷表示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尽全力配合派驻纪检组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开展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发挥党纪党规的执行者、捍卫者、监督者的作用,抓好落实。准确把握定位,理清工作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检察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优秀作风,传递正能量、凝聚精气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做到“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  

   检察长带头讲廉政党课是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压实“两个责任”的具体举措,也是基层检察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现“清正廉洁作表率”目标的有力措施。  

   (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