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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精神 部署全省检察机关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发布时间:2022-04-02 18:32:24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4月2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三级检察院视频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部署全省检察机关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申之也严、责之也切,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体现了心系人民、关爱人民的领袖情怀。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落实省委部署要求,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态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推进全社会安全生产做出贡献。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立即开展办公场所安全大检查,不放过每一个安全隐患、每一条蛛丝马迹,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于因地震等地质灾害造成办公场所损坏的,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人员安全。临近清明假期,全体检察人员要加强防疫安全、交通安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移风易俗规范祭扫活动,确保安全过节、文明过节、廉洁过节。

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抓紧办理一批涉安全生产的刑事案件,形成有效震慑。对于有前科劣迹、屡教不改的,隐患频发、屡整不绝的,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恶劣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依法快捕快诉,向社会释放“司法机关对安全生产犯罪行为零容忍”的鲜明信号。要结合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履行检察职责,推动本地区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要全面梳理已经和正在办理的涉安全生产案件,严肃查处涉嫌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该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尽快立案,该移送有关部门查处的尽快依法移送,从源头上、根本上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坚决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级院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履行好分管职责,看好自己的人、当好自己的家,确保全省检察机关不出安全问题、不发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