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青海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查庆九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研究具体贯彻意见。
会议指出,《条例》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中央党内法规,具有很强的政治性、规范性和指导性。全体党员干警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讲座辅导、支部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原原本本学、及时主动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深刻领会党中央制定《条例》的重大意义,全面掌握《条例》主旨要义和各项规定,真正把《条例》精神学习好、理解透、落到位。会议议定,近期围绕《条例》举行一次院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
会议强调,要增强系统思维和全局意识,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制度结合起来,与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肃清流毒影响成果结合起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始终保持“严”的工作主基调,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和推进自我革命的要求落实到日常监督和自身建设各方面、全过程,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纯洁检察队伍。
会议要求,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把《条例》作为开展工作的基本遵循,坚决落实党章和《条例》规定的任务职责,从研究具体事项、解决具体问题做起,充分运用贯穿其中的理念思路、措施要求,更加科学精准做好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做实日常监督、提高“三不”综合功效等各方面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要求,落实机关纪委双重领导体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守权力边界,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切实将严管严治落到实处。
清明节将至,查庆九检察长就严明节日纪律、抓好疫情防控提出具体要求,强调全省检察干警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要求,做到安全过节、文明过节、廉洁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