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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卓玛调研海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时要求 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更好服务地方治理

发布时间:2022-03-24 16:08:25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3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尼玛卓玛带队赴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专题调研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情况,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查庆九陪同调研。

尼玛卓玛指出,《决定》出台两年来,海东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紧扣《决定》部署要求,围绕重点领域公益损害问题,突出办理了一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探索办理了人民群众关注的公共卫生和应急管理、野生动物保护和英烈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尼玛卓玛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以《决定》精神为法治支撑,聚焦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站位全局、自觉服务大局,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1号文件”,服务保障好“三农”工作,助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紧紧围绕祁连山南麓海东片区和黄河、湟水河、大通河青海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促进绿色发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服务好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要时刻关心关注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持续加大民生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不断提升运用小切口、解决大民生的能力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

尼玛卓玛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和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更加自觉主动地向当地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积极争取监督和支持,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和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和日常联系,不断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贾小煜、部分委员和专业代表参加调研。调研组一行还实地考察了循化县公伯峡水源保护地、黄河彩蓝公益诉讼造林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