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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强化派驻联系 抓实驻村帮扶

发布时间:2024-03-21 11:03:40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2023年以来,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陈刚书记“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将帮扶工作作为紧密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抓手,主要领导亲自安排,扎实做好驻村干部选派、帮扶慰问、解忧济困等工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高度重视,选优派强新一轮驻村工作队

 

市检察院党组始终把选派干部驻村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精锐出战、择优选派的工作原则,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亲自把关、严格筛选,在2023年6月份从单位择优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具有技能特长的精干力量补充轮换到驻村工作队伍中。同时,根据河湾村党支部被确立为软弱涣散党组织的实际情况,选派熟悉党建工作的同志作为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实现供需对接,精准派驻。

 

强化工作指导,关心关爱驻村干部成长

 

    市检察院党组关心驻村干部成长,关注驻村干部思想动态,及时解决驻村工作队后顾之忧,发挥“后盾”作用,激励驻村干部凝心聚力推动乡村振兴工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多次专题听取驻村工作队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难题,对驻村工作队提出明确要求,要求驻村工作队切实发挥好作用,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用活用好各项帮扶政策,巩固提升帮扶效果,不断提高村民的“幸福指数”。院党组成员深入河湾村4人次开展调研,指导驻村工作队开展各项工作;在“中秋、十一”双节前带队前往河湾村慰问驻村干部,送上节日问候,进行工作指导,要求驻村工作队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扛牢责任、真抓实干,争做“冲锋队”、甘为“引路人”,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引领示范作用;并对开展党建工作、脱贫户收入测评、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在实处。

多措并举,有力有效落实帮扶工作责任

 

市检察院多方发力,以切实有效的举措“精准”帮扶河湾村各项工作发展。一是立足河湾村工作实际,现场解决难题。根据驻村工作队汇报的河湾村村委会办公室实际情况,院党组现场办公,党组书记、检察长召开专题会议,统筹相关部门安排3.75万元对河湾村村委会办公室进行改造,对墙壁进行粉刷,更换门锁、窗户、大门等,政治部、计划财务装备局、综合业务部负责同志前往河湾村进行实地查看,派员对河湾村村委会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对办公室电路、打印机等设备进行维修,切实保障村委会日常办公需求。二是坚持帮扶为民服务,助力农户增收。根据河湾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实际,发挥检察机关资源优势,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各方支持,精心挑选务工企业,向村民提供务工信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一方面,市院计划财务装备局积极联系青海宏远胶原蛋白有限公司等企业,在西宁市区为农户提供务工信息;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和西宁市青年商会党建联盟的优势,协调商会中青海垣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组织农户前往内蒙古等其他省份务工,切实增加农户收入。三是发挥联点帮扶单位作用,做实帮扶结对工作。根据市院支部人员变动实际,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对帮扶工作提出要求。第二党支部及时调整结对帮扶人员名单,在“七一”“国庆”“元旦”等重要节点深入河湾村开展联点帮扶4次,深入农户家中了解联点帮扶户家庭基本情况、生产生活状况及存在困难等,支部党员购买米、面、油、洗漱用品等生活物品对结对帮扶对象进行慰问,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四是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开展普法宣传。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优势,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组织支部党员多次前往河湾村开展宪法、扫黑除恶、民法典等方面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在现场通过张贴横幅、发放宣传册、走访入户等形式,深入了解群众司法需求,对农户关心的外出务工讨薪难、矛盾纠纷化解、乡村振兴法律知识等,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宣传,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守法、尊法意识。五是加强学习教育,筑牢廉洁自律底线。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院党组成员、联点支部党员与驻村工作队共同开展集中学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纪委“十条禁令”,带头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守好纪律红线,维护好西宁检察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进一步组织党员干部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提升对乡村振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压紧压实帮扶工作责任,立足乡村法治需求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做好帮扶工作队“娘家人”,以更加切实有效的举措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取得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