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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召开2023年度全市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

发布时间:2024-03-07 10:56:43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3月7日上午,市检察院召开2023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对全市2023年业务数据情况进行通报分析,进一步找准检察业务工作短板弱项,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旭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区县院检察长,市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书面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2023年度业务数据情况,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和省院领导在业务数据分析会的相关要求,市院案管办就全市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情况进行进一步解析,市院第三、四、七部负责人和城西、城中、城北区院检察长分别围绕2023年度业务数据、目标管理考评结果及重点工作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既谈工作成效,也谈问题不足,深入剖析原因,提出具体举措。

 

 

结合各院、各部门分析情况,程旭文检察长指出,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是贯彻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的重要举措,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意义,把贯彻执行《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大事,由检察长亲自抓,使评价指标真正发挥“指挥棒”“风向标”作用,让检察官在办案中切实负责,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程旭文检察长强调,首先,既要看到进步也要正视问题。2023年度数据情况看,全市部分指标有所进步、数据向好,但也要看到仍有部分业务指标不理想、部分指标未破零,反映出我们的办案水平还有明显的短板弱项,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要结合业务数据情况,进一步深入查找问题、研究制定措施、明确工作思路、压实工作责任,实现尚未达标的指标要达标、落后指标有提升、空白指标能破零,切实促进办案质效、提升业务数据质量。其次,既要抓住关键又要突出重点。全市检察机关在注重数据的全面评价、组合评价,更好地统筹“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的同时,要持续抓好省院制定的“五项重点指标”“五项可控指标”的推进,突出监督刚性,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落实好风险案件台账管理制度,对风险案件实行挂账管理,逐案跟踪办理进度,夯实办案质效。第三,既要压实责任又要狠抓落实。一是全市两级院要沉下心来苦练办案基本功,一步一个脚印办好每一起案件,从普通案件做起,从每个程序、每个环节、每个流程抓起,用每起案件的高质量确保办案整体的高质效;二是市院各业务部门要对照2023年业务数据评价指标的情况分析,进一步加强条线业务指导,逐项制定提升业务能力水平的措施,增强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同时各基层院检察长要亲自抓业务数据,靠前指挥,层层压实传导责任,让每一个检察官、每一个检察官助理都担起责任,为每一项业务指标的提升和向好负责;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管理监督,继续高度重视案件信息填录工作,及时、准确、规范填录案卡信息,杜绝错填、漏填案卡现象发生,提升数据的准确性,夯实业务分析研判工作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