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试点工作走深走实,2月21日至29日,西宁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旭文带队先后赴五区二县检察院进行专题督导调研。
督导调研期间,程旭文检察长分别听取了各区县院关于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实地查阅了相关案件的卷宗材料,对各院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与各院与会人员深入座谈交流。
程旭文指出,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是最高检应勇检察长来青调研期间提出的工作要求,省检察院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将试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是西宁检察体现省会担当、省会作为的重要实践,全市检察机关要积极探索、能动履职,全力推进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工作走在前作表率。
程旭文强调,一要强化理念更新。加强对最高检、省院相关部署精神的学习,以思想转变促理念更新,引导和督促检察官进一步提升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的自觉性。开展有关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是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的重要抓手,能够实现有关法律监督事项办理依法依规、程序规范、流程科学、结果具体、责任明确、档案齐全,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全市两级院要持续深入推进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试点工作,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刚性。二要强化担当作为。认真落实全省检察机关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试点工作第一次调度会精神,在“加力推进、完善机制、系统谋划、加强指导”四个方面出实招、见实效,贯彻落实好“办理一批重点案件、建立一批管用制度、挖掘一批典型案例”要求,切实为试点工作贡献西宁检察经验。各院承办检察官要注重监督效果,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检察理念,规范案件流程、加强案件管理。三要善于总结经验。各院要继续大胆开展试点工作,要按照检察工作特点和规律勇于探索,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权威性。同时试点工作中要勤于思考,通过案件化办理和管理,监督事项的高质效如何体现、规范性如何提升,及时总结试点中获得的经验,力争形成一批行之有效的制度、培育打造一批精品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