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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出席法庭履行监督职责 旁听庭审提升监督能力

发布时间:2023-05-17 14:50:43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提升民事检察监督的能力,2023年5月9日至11日,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对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本院提出的1件抗诉和2件再审检察建议案件,派员出席再审法庭,各基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人员到庭参加了旁听。

在法庭庭审活动中,出席再审法庭的检察官宣读检察机关抗诉书、再审检察建议书,陈述了检察机关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的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法律依据,对法庭向检察机关的提问进行了陈述和说明,对检察机关调查取得的证据予以出示并阐明证据的效力及证明方向,在庭审结束时,发表了法律监督意见,并对法庭的庭审活动进行记录,依法履行了出庭再审法庭职责。通过出席再审法庭,既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体现,也是维护司法公正的举措。

    市检察院在派员出席再审法庭的同时,结合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选取了某路桥公司与林某某等四人追偿权纠纷再审检察建议监督一案,组织全市七个基层院民事检察部门的人员“零距离”参加法院庭审旁听,旁听人员严格遵守法律纪律,全程观摩了法庭开庭审理案件的流程,上了一堂生动的现场庭审教学及监督庭审活动课。参加此次旁听的检察人员表示,通过旁听法院庭审活动,不仅对法院的案件办理流程及相关实务知识有了深入的了解,对下一步如何精准监督民事检察工作,在法律知识的掌握、业务能力的提高上,有了更高标准要求。庭审结束后,市中级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的重视程度在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较快,对市检察院旁听民事案件庭审表示赞同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