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检察院《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 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部署的实施意见》,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省检察院印发的《实施意见》,从6个方面对全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部署作了全面安排,提出23项具体工作措施,为我们更好助推中国式现代化西宁实践、更好履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职责使命,更好实现高质量、现代化发展明晰了努力方向、规划了行动路径、提供了方法指南。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实施意见》部署要求,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部署在西宁检察落实落地。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要求。要做到学深学透,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联系实际学,真正吃透实质精髓、把准核心要义。要坚持学用结合,结合工作实际,谋划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措施、抓好责任落实,转化为提升履职质效、促进检察发展的动力动能。二要认真履行职责,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要求落到实处。要始终牢记西宁是产业“四地”上的中心城市,以法治之力助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要深刻把握青海“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西宁生态文明高地中心城市定位,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检察工作优先方向。要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有诉必应马上办”,切实提升群众法治幸福感。要坚决维护好西宁社会稳定、民族和睦的大好局面,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持续发力。三要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西宁检察铁军。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的重大要求,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不动摇,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切实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