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办公楼保洁)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拟对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办公楼保洁)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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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办公楼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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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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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ZXCG-02(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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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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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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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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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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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包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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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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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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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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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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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单位还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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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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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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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文件领取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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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日至3月4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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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文件领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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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领取,不支持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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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谈判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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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资质文件复印件即
投标单位还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1-4项
(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和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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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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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2016年3月9日 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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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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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9日 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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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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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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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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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马老师
电 话:0971-6304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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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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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在《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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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 海 省 人 民 检 察 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