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提到了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服务国家公园建设研讨会,马某某诉某县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行政赔偿监督案等案(事)例。一起来看看详细介绍吧。
1.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服务国家公园建设研讨会
是青海省检察院近年来举办的首个大型专题性会议。2024年6月28日,经最高检批准,由青海省检察院承办的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服务国家公园建设研讨会”在西宁召开。最高检、国家林草局分管领导和来自全国第一批五个国家公园(三江源、大熊猫、东北虎豹、海南热带雨林、武夷山)相关的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海南、四川、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十省(区)省级检察院及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参会,就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国家公园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更好服务国家公园建设开展研讨,取得良好效果。
2.携手省卫健委、省残联启动省120急救平台“一键呼救”“视频呼救”功能
2024年1月,省检察院在调查走访中了解到,省内120急救平台仅可通过拨打语音电话进行紧急呼救,给残疾人、老年人等听障人士及语言障碍人士紧急呼救带来不便和困难。为此,省检察院会同省残联和省卫健委多次走访省120急救中心,对急救平台逐步启用语音、大字、盲文、一键呼叫等无障碍功能问题进行座谈、磋商,达成共识。省120急救中心高度重视,专门组建项目研发小组,经过三个多月的系统研发、安装调试和反复测试,于2024年5月实现了“视频呼救”和“一键呼救”功能上线运行。目前,省120无障碍信息服务平台已惠及西宁市区7000余名听障人士,下一步将在全省各市州、县区推广使用。
3.马某某诉某县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行政赔偿监督案
该案是省检察院发布的行政检察保障民生典型案例之一。2021年9月,马某某在某县某村修建的房屋被该县人民政府和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强制拆除,该强拆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违法。2022年5月马某某申请国家赔偿未被支持,遂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以马某某的房屋未提供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判决某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赔偿马某某损失10万元。马某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予以维持,其申请再审亦被驳回,遂向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案件受理后,检察机关经调查发现马某某因房屋被拆赖以维持生计的生意无处着落,一家4口人居住在狭小的廉租房内,经济拮据生活陷入困顿。检察机关主动与当地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进行对接,反复核对当事人财物损失,耐心细致说理,为马某某申请司法救助。同时协调属地检察机关与涉案行政机关共同开展争议化解工作,最终促成马某某与该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就赔偿内容达成一致并签订和解协议,马某某撤回监督申请并承诺不再就赔偿事宜进行上访。
4.督促保护宏觉寺行政公益诉讼案
该案位列最高检2024年1月发布的“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榜首。2020年6月,西宁市城中区检察院在开展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中发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宏觉寺山墙、门窗等部分毁损,存在屋面塌陷、个别立柱下沉倾斜等问题,且文物主体前院香厅部分被某印刷厂占有使用,文物主体因权属问题得不到妥善保护和修缮。2021年1月至2023年8月,西宁市城中区检察院对此进行立案调查,积极与行政主管部门磋商、促请主动履职,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持续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有效解决了省级文物公益损害问题,推动千年古刹“换新颜”。
5.督促保护三江源国家公园核心区物种生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该案入选最高检2024年6月发布的检察机关服务国家公园建设典型案例。果洛州玛多县检察院在开展湿地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发现,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冬格措纳湖国家湿地公园,由于周边牧户未经批准擅自抽取地下水为过往车辆提供有偿加水服务,过往游客驻足投食喂鸟或私自进入湿地公园内游玩,导致栖息在湿地公园内的鸟类落地觅食被过往车辆碾压事故频发,破坏了冬格措纳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2023年5月16日,玛多县检察院进行立案调查,会同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局、属地镇政府召开案件磋商会,形成磋商意见。后因发现整改不到位,8月21日,玛多县检察院向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申请搬迁资金,推动冬格措纳湖湿地生态破坏一系列问题得到系统长效治理,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和民生改善三者有机统一。
6.三江源国家公园澜沧江源园区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补偿行政公益诉讼案
该案入选最高检2023年12月发布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典型案例。2022年5月,玉树州杂多县检察院在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时发现,近三年三江源国家公园澜沧江源园区内熊、狼等野生动物致害,造成牧民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案件频繁发生,同时,普遍存在牧民群众对野生动物肇事责任保险补偿制度不知晓、不了解等问题。杂多县检察院向全县七个乡镇政府和国家公园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行对野生动物致害问题的监管职责,保障受害群众在出险后及时获得补偿。有关单位、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整改落实,为全县7万多名牧民缴纳野生动物肇事责任保险,组织开展防范野生动物致害法治宣传45次,发放宣传手册3200册,设立警示标牌73处,实现保护野生动物与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双赢,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7.保障快递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
该案入选全国总工会、最高法、最高检2024年12月联合发布的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典型案例。2024年6月,省检察院会同省总工会、省社保局、省邮政管理局等单位对全省范围内快递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进行数据比对,并向部分快递人员了解情况,发现全省有60余家快递企业存在断缴或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情形,存在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风险和隐患。省检察院对此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即下发核查通知,组织开展核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建立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会商机制。目前,断缴、漏缴的53户企业已正常缴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13户企业已于2024年8月底全部登记参保。
8.“马虎症、拖延症”专项整治
为落实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工作要求,针对全省检察系统存在的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作风不扎实,办事马虎、办案拖拉等突出问题,省检察院于2024年3月在全系统部署开展贯穿全年的“马虎症、拖延症”专项整治。专项整治以“在岗爱岗、知责尽责”大讨论开场,集中一个月时间,围绕“我的岗位好不好?我的职责是什么?我要怎样尽责?”进行全员大讨论。“马虎症”方面,聚焦“五看”,列出敷衍应付“打太极”、固步自封“不上进”、无所事事“混日子”、推诿扯皮“踢皮球”、遇见难事“绕着走”等五个方面11个重点问题;“办案拖延症”方面,列出严重不负责任、无客观原因卡办案节点“扔炮仗”式办案,因拖延办案,导致后续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或者被评为瑕疵、不合格案件等5个方面需要重点整治的突出问题;“办事拖延症”方面,列出办事拖拉、不懂不会、浅尝辄止、反应迟钝、推诿扯皮、因循守旧、保障无力等7个方面需要整治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干警精神面貌明显提振,工作质效明显提升,全年一审公诉案件平均办理时长同比缩短23.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