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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司法有温度 救助暖民心——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回眸

发布时间:2025-01-13 09:06:14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2024年,青海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因案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户、残疾人、未成年人、困难妇女、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为司法救助重点对象,持续发挥救济解难的民生司法保障作用,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85件,救助困难群众25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88.18万元。

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司法救助工作。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多次研究部署司法救助工作,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用好用足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因犯罪侵害导致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应救即救”“应救尽救”。各级检察院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政治工程、民心工程来抓,要求加大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力度,努力消除司法救助空白,全省检察机关形成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新局面。

积极能动履职,全面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坚持“高质效办好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树牢为民服务意识,坚持“主动作为、主动告知”“应救尽救”,充分发挥数字赋能和内外联动工作机制,主动摸排救助线索,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海西州检察机关走进军营开展普法宣传,向广大官兵讲解军婚法律知识和司法救助制度,协同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摸排退役军人司法救助线索1件,发放救助金3万元。西宁市检察机关聚焦民之所望、所需、所盼,坚持高质效办好“检护民生”司法救助工作,在办理某司法救助案件中,与被救助人所属地检察机关达成一致意见,做好被救助人后期心理辅导和疾病治疗等工作,确保救助金有效使用。黄南州检察院把司法救助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救困和息诉罢访的积极作用。

依托专项活动,精准救助困难群众。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工作部署,接续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对农村地区因案致困的当事人和困难妇女、未成年人,坚持应救尽救和规范、高质效救助,把救助金真正用到“刀刃上”。海东市检察院与市乡村振兴局会签《关于在全市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检察机关与当地妇联组织通过召开联席会、座谈会等形式积极推进救助困难儿童、妇女群体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开展,迅速形成推进合力。果洛州久治县检察院与民政、团县委、县妇联县等单位召开“1+N”多元化救助工作座谈会,在办理加某司法救助一案中,给被救助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县妇联慰问的同时协调教育资源解决被救助人子女异地入学难的问题,联系社会爱心人士每月资助该家庭600元生活补助,从根本上解决了被救助人一家的实际困难。

暖心回访案件,持续传递司法关怀。司法救助回访是巩固救助成果,积极践行“一次救助、长期关怀”延续司法温情的重要方式。海南州检察院检察长一直牵挂着2022年办理的一件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被救助人,案结后多次回访被救助人,了解救助金使用情况,监护人是否确保救助金专款专用,每一次回访都带着检察人满满真诚和温情慰问,用实际行动关爱和温暖着未成年被救助人。玉树州检察院主动履职,采取“上门+现场+远程+回访”的形式,为6名被救助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16万元,对4户被救助人开展回访工作并送去米面粮油,用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让司法救助成为困难群众生活的一束光。

发布典型案例,宣传救助好声音。为运用好新媒体宣传方式,讲好新时代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困难妇女的感人故事,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救助的认知和接受程度,2024年5月30日,省检察院与省妇联召开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协作开展司法救助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发布5起救助困难妇女典型案例,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在开展司法救助协作,更好维护困难妇女合法权益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