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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借他山之石 琢己身之玉——青海检察机关举办数字检察实务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4-03-19 10:30:57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3月10日至3月16日,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实务培训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浙江分院举行,全省各级院数字人才库成员和数字检察业务骨干53人参加培训。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全新在培训班上作了动员讲话。郭全新强调,此次培训班是经省检察院党组同意举办的,是青海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数字检察战略部署和《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实际行动。希望广大学员珍惜机会,静心笃学,细研深思,并对全体学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本次培训的重要意义。积极转换理念,加强数字思维,提升业务素能,以培训倒逼能力提高,以能力提高激发实战效能,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质效提升进位。二是注重提高数字检察能力水平。全省数字检察已经实现从无到有、从想到做的良性转变,但依旧任重道远,要以革故鼎新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魄力,对照新目标、新任务,努力弥补能力上的短板、突破知识上的瓶颈、克服本领上的恐慌,着力解决数字检察中的“痛点”和“堵点”,把学习成果转化成赋能法律监督的强大动力。三是严明纪律,确保学习效果。要严格遵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以及省委和省院各项纪律规定,规范言行,全身心投入到学习培训中,展现青海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

培训按照省检察院党组“扩应用、抓特色、促联通”数字检察工作新要求,聚焦我省数字检察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紧紧围绕数字检察工作业务理论、经验做法、工作实践等设置教学内容,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学活动,邀请浙江检察机关数字检察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业务骨干和专家人才,通过现场授课、实地参观、交流座谈相结合的方式,详细介绍了浙江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开展的新思路、新理念、新路径,以及如何打通数据壁垒和破解部门梗阻的实践探索和经验做法。通过学习先进司法理念和司法经验,帮助学员借鉴吸纳数字检察的好思路、好方法,让全体学员比较全面系统地提升了理念、理论和实践应用能力。受训学员一致表示,此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自身对数字检察的思想认识,开拓了思路眼界,转变了工作理念,理清了路径方法,促进了沟通交流,回归自身工作后,将立足本职岗位,以数字检察新思维、新方法指导检察工作新实践,并发挥好“传帮带”的积极作用,以青海数字检察高质量发展助推青海检察工作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