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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激励全国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积极投身新时代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事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检察干部)”的决定》,我省海东市乐都区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海北州刚察县检察院王小婷同志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