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新闻 > 检察要闻 > 正文
近日,全国妇联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检察院、果洛州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玉树州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海西州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刘延芳、海北州海晏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蓉、黄南州尖扎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辛婷婷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