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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好“安全关” 过好“平安年”——黄南州检察院开展春节前食品、公共安全检察监督活动

发布时间:2022-01-29 09:20:26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临近春节假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的部署要求,1月24日至26日,黄南州检察院开展了节前食品和公共安全检查,筑牢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食品和公共安全防线,确保全州各族群众安心度过一个喜庆祥和的春节。 

期间,检察干警深入超市、农贸市场、年货市场进行调查走访,对食品来源、成分、保质期、销售中采取的防护措施等环节进行排查,坚决防范杜绝有毒有害及过期食品流入市场。同时,深入辖区内烟花爆竹专卖店,重点查看了经营场所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是否销售三无产品、进货渠道是否规范、烟花爆竹储存仓库设置是否安全、消防器具是否正常使用、烟花爆竹是否在保质期内等情况,发现同仁市部分烟花爆竹店销售的三种烟花爆竹已过保质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经口头提醒商家后仍未整改的情况,检察机关及时立案并向应急和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件,督促其依法履职,及时查处销售过期烟花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目前,市场监管局对2家烟花爆竹商家进行立案调查并开展约谈,没收过期烟花25件,没收的烟花由应急管理局集中封存,确保了市场秩序和安全。

此次检查活动的开展,将检察职能与保障民生安全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了商家和市民的公共安全和疫情防范意识。下一步,黄南州检察院将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规范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加大对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检察监督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