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省《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依法助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实施以来,海东市两级检察机关紧密联动、形成合力,共为90名农民工讨回工资20余万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充分肯定,达到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一、下好“一盘棋”,积极搭建三大合作平台 为打通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任督二脉”,海东市检察机关主动争取外部协作配合,积极搭建检察机关与相关单位部门合作平台,创新构建立体化、一站式支持起诉模式,有力提高工作效能。 一是搭建检行合作平台。海东市检察机关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职能部门主动对接,会签《关于建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等系列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信息通报、联席会议、案件会商、协作办案、线索移送等制度,实现协作配合信息化、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搭建检法合作平台。争取法院支持配合,对支持起诉案件,全程关注案件审理进展,适时发表支持起诉意见,主动协助做好调解、和解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推动落实诉讼费用减免政策,减轻弱势群体诉讼负担。依法建议适用简易审理程序,实现快审快结快执行,最大限度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是搭建检警合作平台。加强对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监督职能,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案件,检察机关派员提前介入,指导行政机关调查取证依法移送,同步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开展监督。 二、念好“二字决”,努力延伸检察为民触角 针对部分农民工存在不知、不想、不敢、不能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情况,海东市检察机关齐念“‘走’‘延’二字决”,通过延伸检察服务,争做农民工权益保护的“传播者”和“护航人”。 一是“走”出去广泛宣传。海东市检察机关主动联合人社部门开展农民工维权法治宣传工作,借助检察案件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方式,深入开展“法律门诊”宣传服务,走进企业、社区、建筑工地,宣讲农民工法律需求和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内容,帮助农民工提高法治意识和法律思维。互助、乐都、平安3地检察机关通过中新网、央广网、青海日报、青海法治报、青海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报道的同时,充分利用检察院的自有媒体平台,制作、编辑、发布有关保障农民工资的视频、文章,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全力提升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和能力。 二是“延”触角扩大效果。海东市检察机关与劳动监察大队紧密协作,通过设立派驻检察室和派驻检察官等方式,加强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如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抽调一名员额检察官专职参与根治欠薪工作,依托检察职能,在向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的同时,对需进入诉讼程序的及时向六县(区)检察院通报,目前共协调跟进监督移交案件线索84条;乐都区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工作室进驻劳动检察大队,发挥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与公安、人社等部门形成合力,提供一站式讨薪服务,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行为。自检察室成立以来制发立案建议书5份,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2件,支持金额26万余元,审查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12件16人,提起公诉6件10人。 三、争做“三面手”,确保“护薪”行动获实效 为了有效破解农民工“讨薪”难问题,海东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责,树立“小案件大民生”观念,真心、真干为农民工“护薪”。 当好“和事佬”确保稳定。农民工普遍存在法律知识匮乏等问题,如不能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极易引发危害社会治安稳定事件。为此,海东市检察机关将“关口”前移,与司法行政机关联合办案,积极为当事人搭建表达诉求、沟通协商的平台,通过让各方“坐下来谈”的方式,解开各方的“疙瘩”,解决各方难题。如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利用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矛盾调处,与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执法合作,采取联合办案、联合督查等方式,切实提高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查办调”效能。 当好“调解员”确保支持。海东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对需要进入诉讼的案件,首先高效利用检察和解周期短、见效快、司法成本低的特点,通过主动联系欠薪者听取意见,释法说理讲清利害关系、真情沟通化解积怨等方式尽力促成各方达成和解,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省司法成本。专项行动以来,海东市检察机关已促使10起案件当事人之间达成诉前和解,帮助农民工诉前及时拿到工资近3.7万余元。 当好“代理人”确保效果。海东市检察机关更新司法理念,突出检察机关在支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的职能作用和工作成效,加强跟进监督,持续做好法律保障,确保农民工讨薪诉求得到法院支持。海东市检察机关对经济条件较差的农民工,主动帮助他们申请减缓免12件,缓交诉讼费4000余元;对涉及专门问题难以举证的,帮助协调收集证据18件,坚决摈弃“一诉了之”的错误理念,全程为农民工讨薪保驾护航。 海东市检察机关始终将解决农民工欠薪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应尽之责,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推进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解决,为农民工讨薪贡献检察力量、检察智慧、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