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贵南县检察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针对贵南县部分河流区域存在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随意丢弃的情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对辖区内动物死尸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
经查明,贵南县部分区域河边和大桥下存在死因不明的牛、羊尸体随意丢弃在河道边及河中,河道边未设立禁止向河流内扔动物死尸的警示牌,随意丢弃的病死动物尸体将造成土壤污染、所携带的病毒、细菌等病原将通过水,空气进行传播,容易造成重大动物疫情,甚至是一些人畜共患的重大疫情,危害极大。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未全面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使该区域环境遭到污染,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了侵害。鉴于此,贵南县检察院立即决定通过发出检察建议书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主动、规范履职、尽快消除公益损害危险。
被监督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及时召开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排查和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一是结合贵南县全域无垃圾清理行动,发动各乡镇兽医站工作人员20余名,对所属辖区内河道、渠道、村道、树林、公路和学校周围等重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二是对排查发现的动物尸体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累计处理动物尸体161具。三是在开展排查和无害化处理的同时,向广大养殖户宣传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相关知识,广泛宣传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危害性和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教育引导广大养殖依法合理处理动物尸体,防止辖区内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人畜共患病的发生。
贵南县检察院在队伍教育整顿中不断强化为民办实事举措,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承担维护生态安全、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的重大使命,以司法力量守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