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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工作理念,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主动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以检察建议为抓手推动诉源治理法治化、现代化,着力提升检察建议服务社会治理大格局的综合效果,全省检察建议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发出检察建议2659份,比上年增加979份,同比上升58.3个百分点。收到回复2412份,回复率90.7%,比上年同比上升17.4个百分点。已回复检察建议采纳2410份,采纳率99.9%,比上年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其中包含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93份,比上年增加196份,同比上升99.5个百分点。主要做法是:
一是促进职务犯罪诉源治理。全省检察机关就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靶向治疗”,聚焦腐败问题标本兼治,有效预防违法违纪问题发生。海东市检察院就办理的市税务局某受贿案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就税务稽查人员在履行税收执法权中存在的问题作了全面分析,并针对抓好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严肃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内容,该局进行积极整改。西宁市城西区检察院就办理的市信保集团原董事长易新喜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向该公司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全面分析该公司在国有企业治理及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结合现代公司治理制度就完善企业制度、不良资产清收等提出详细建议,对该公司管理经营给予积极帮助。西宁市城西区检察院还就办理的某非法持有弹药案向省林业厅发出检察建议,指出该单位在弹药管理中的问题,建议其全面排查枪支弹药全部上缴,深挖彻查历史遗留问题。 二是推动行业乱象诉源治理。全省检察机关就办案中发现的行业治理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和帮助有关职能部门强化监管及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与相关部门协同形成合力,实现以“我管”促“都管”。省检察院深入分析近年来全省办理的信用卡诈骗和骗取贷款犯罪情况,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指出银行内部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七大问题并提出了九条检察建议。省银保监局组织全省银行机构开展专项排查,抽查资产约295亿元,核查出主要问题9个,并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问责。西宁市检察院通过办理某涉恶案件,发现西宁某民营医院在经营中存在多项违法问题,就此向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民营医疗领域监管,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三是聚焦公共利益诉源治理。全省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参与诉源治理,注重维护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纾解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社会治理功能。面对危险驾驶案件逐年递增问题,省检察院就危险驾驶案件办理及酒(醉)驾预防问题向省公安厅发出检察建议,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强化制度建设、加强警示宣传教育、强化鉴定机构建设等措施防范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与检察机关共同形成执法司法合力,维护道路公共安全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西宁市大通县检察院就办理的重大责任事故案、劳动安全事故案发现的企业安全生产及监管机构监管缺位问题向县应急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宣传教育、监督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措施并强化日常监管。海东市循化县检察院就居民意外死亡事故发现的燃气安全隐患问题向县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发出检察建议,县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对全县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大宣传,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西宁市检察院、海北州祁连县检察院还就居民不动产权登记难、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分别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祁连分公司发出检察建议,致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将服务大局与司法办案有机结合,主动延伸监督触角,强化法律监督,推动法律监督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拓展,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等支持,推动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相关考核,助推诉源治理,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治理效果,在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新篇章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