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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黄南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名词解释来啦!
发布时间:2025-01-25 15:40:11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指检察机关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针对该刑事诉讼所涉及的公益诉讼请求一并提出,并由法院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制度。指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指人民检察院应当在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询问犯罪嫌疑人,核查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并同步录音录像的制度。一函两书制度是工会及相关单位为提醒用人单位落实好劳动法律法规,或纠正其违法劳动用工行为而适用相关文书的制度简称。“一函”指的是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两书”指的是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一函两书”制度重在源头预防,目的是通过协调协商方式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指检察机关对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在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后合法权益仍未能得到维护,且当事人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情况下,可以支持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活动。
指检察机关在决定不起诉的案件中,若认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行政处罚,应及时提出检察意见,并将案件移送给具有管辖权的行政主管机关,同时对该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指通过建立一定的规则和监管平台等,对经济、政治等各方面的违法现象进行监督和管理的系统和框架。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通过设定一定的考察期和条件,要求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报告活动情况、接受矫治和教育等,有助于积极悔改,并重新融入社会。指对于未经过逮捕程序或检察院未予批准逮捕的涉案行为人,直接移送审查起诉的同时,还需要进行帮助和教育,以促使其改正错误和提高自我控制能力。指将法律监督事项作为独立案件,依照一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规范办理的工作模式。指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确保检察机关能够高质效地办理每一个案件,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指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指办理的撤回起诉、判处无罪、审查起诉1年以上未作出明确结论及抗诉、重大涉法涉诉信访等五类案件。指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应当遵循的重要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旨在通过准确把握法律关系、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和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实现公平正义。指检察人员对办案中发现的可以监督的线索在职权范围内延伸监督,对服务对象综合运用多种检察职能延伸服务,同时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主动延伸自省,助力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