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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检察部

公益诉讼“回头看” 助力水源地保护

发布时间:2022-07-29 17:01:52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确保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检察建议整改有实效,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落实检察建议回头看专项活动。5月17日,我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联合县河长办、黄河水电公司公伯峡发电分公司工作人员对我县公伯峡水源保护地开展了公益诉讼“回头看”。

      2019年我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在库区内,离饮用水水源地约500米的南岸游船检修用龙门吊机处,存在约100平方米的废弃塑料饮料瓶和疑似泡沫箱碎片等漂浮物,严重影响着饮用水洁净。办案人员在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后,依法及时向循化县生态环境局和县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相关单位随即联系协同黄河水电公司公伯峡发电分公司及循化县公伯峡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打捞库区漂浮物,确保了居民饮用水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有效保障,也彰显了检察机关公益监督职能和检察建议的刚性。两年过去了,检察建议不能“一发了之”,必须跟进监督,当年的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反复?检察机关持续关注,及时跟进。为确保公益诉讼办案有质效,检察建议整改有实效,我院公益诉讼部门专门建立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工作台账,定期梳理,对过去发出的检察建议持续跟进监督,实地查看,有效推动行政机关解决问题,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

     我院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保证了饮用水源地的清洁,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保障,实现了与相关行政部门在维护公共利益方面的双赢多赢和共赢的良好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