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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民同行,“益”起行动】 聚焦民生热点,合力整治“僵尸车”顽疾

发布时间:2023-04-07 10:23:42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昂青多杰

“僵尸车”是指长时间占用公共道路及两侧、停车场、住宅小区、绿化带等区域停放,长期无人维护和使用,存在外观残旧破损、灰尘遍布、轮胎干瘪、号牌缺失等情形的机动车。车辆往往使用年限较长、未定期保养、电路可能老化,长期停放在室外,在阳光直射的高温状态下可能自燃,若车内外堆放杂物、车辆油箱内残留汽油,发生事故造成的危害更大。因此,“僵尸车”长期停放,不仅占用公共资源,还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容易滋生诸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实践中,对于“僵尸车”的清理处置存在多个监管部门职能交叉的问题。为切实保障群众利益,我院针对以上问题进行了走访摸底、调查取证、现场勘查,在厘清“僵尸车”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后,通过召开联席会、座谈会等形式与行政机关就“僵尸车”问题进行深入沟通,明确职责分工和处置依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为进一步优化青海湖旅游环境,改善环湖乡镇镇容镇貌,消除“僵尸车”可能带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4月4日,共和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内“僵尸车”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召开公开听证会,向被监督行政机关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

会上,听证员听取案件承办人意见、查阅案件资料,对争议的焦点——“僵尸车”处置问题进行讨论,围绕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现场发问,承办检察官进行释法说理,听证员们从法律适用、社会情理等角度发表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通过检察公开听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实现还路于民,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不让“僵尸车”再给群众出行“添乱”。接下来,共和县检察院将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持续聚焦人民关注,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揪心事、烦心事、闹心事,助推提升环青海湖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环湖区域交通安全高水平管理和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