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检委会建设,进一步提高检委会委员议事议案能力,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进一步创新学习方法,在外聘老师讲课基础上,积极发挥内部效应,探索采取“院领导+检察官”讲课的形式组织检委会学习。5月31日,海东检察院召开检委会(扩大)专题学习会,院检委会委员、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40余人参加了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玉海主持会议并讲话。
学习会上,海东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有才针对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存在的短板和弱项,从侦查监督工作和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三个方面作了《关于做好刑事检察工作几点思考》的专题讲座,对如何做好当前刑事检察工作,提升履职能力进行深入浅出、精准精炼的讲解。
同时,一名员额检察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从立法背景、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解读;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四个特征作了讲解。讲解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紧密结合办案实践,并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相应的对策。通过学习,使大家进一步认识了该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也为进一步办好涉黑涉恶案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尹玉海在肯定“院领导+检察官”讲课有效形式的同时,强调检委会是最高的办案决策机构,也是最高的办案组织,检委会委员及广大检察官与时俱进认真学习各类法律法规是解决“本领恐慌”“营养不足”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检委会委员议事议案能力、提高干警办案技能的重要抓手,下一步我们还要驰而不息,创新学习方法,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尹玉海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与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和贯彻紧密联系起来,与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部署要求结合起来。切实发挥检察职能,大力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以实际行动践行“质量建设年”的部署要求,为海东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