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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带案下沉指导海东检察普通刑事检察工作

发布时间:2024-03-21 16:47:09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贯彻落实上下一体化办案机制,近日,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对海东检察普通刑事检察工作开展条线指导并召开重点案件讨论会。市院一部全体干警,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张晓权及部分县(区)院检察官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学习传达了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对今年普通刑事检察工作重点进行安排,通报了全省普通刑事检察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交流了经验做法,重点对故意伤害、交通肇事、诈骗、性侵犯罪等犯罪在审查起诉环节的的证据采信、共犯认定、不起诉标准等方面开展指导。与会检察官从证据补查要点、法律适用、风险矛盾化解等方面对于平安区院、民和县院在办的重大案件“把脉问诊”,共同分析研判,严把案件质量关。

会议强调:一是刑事检察官要树立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理念,将证据作为刑事诉讼基石,强化诉前程序的主导、把关、过滤作用,坚决杜绝“带病”结案;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检察为民,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持续优化工作作风,科学推进“简案快办”“繁案精办”业务流程,全面整治在办案办事过程中的“拖延症”“马虎症”,高质效履职办案。

第一检察部 周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