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实质监督、实时监督作用,探索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领域,通过人民监督员履职,获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广泛支持,促进民事检察业务不断提升质效,6月17日,海东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办理一起合同纠纷申请监督案件时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办案,共同化解当事人积怨。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相关司法办案是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及时就地化解矛盾而探索的一项新举措,形成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与检察办案的互为反哺,推动检察办案更加关注民情、反映民意、维护民利,让人民监督员监督制度成为检察机关强化外部监督、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检察公信、增进检民互动的有力保障。
这次申请监督的案件是一起因家庭财产分配引发的父告子案,因企业权属问题父亲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儿子又以父亲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确认之诉,父子俩互相状告多年,在当地影响较大,家庭矛盾较深。为妥善处理此类家庭纠纷,做到司法案件终了与促进家庭关系和睦,海东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承办检察官根据案情需要,邀请涉案地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调解,同时与办理该行政诉讼案件的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携手共同做好案件息诉工作。
调解现场,检察官、法官从民事、行政角度对该案案件进行释法说理,邀请的人民监督员以大众理念、公共道德标准、常识常理,结合自身法律意识和价值取向,发表自己独立监督意见,并表示这次监督案件办理过程公开公正透明,这样的调解方式让当事人更加容易理解和接受司法办案,也增强了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值得大力提倡和积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