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东市检察机关把公开听证作为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办案质效的有力抓手,坚持“应听尽听”原则,结合海东实际,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不断探索建立“公益诉讼+检察听证”办案模式,取得较好成效。全年共适用公益诉讼检察听证153件,以公开听证促公正,用新模式赢公信,让公平正义在阳光下运行。
“检察蓝”护航家门口“健身房”
海东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市辖区内公共健身器材安全问题召开公开听证会,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及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参加听证会。听证会上,与会代表委员等积极发表意见,一致认为公共健身器材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履行公共健身器材的安全监管职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特邀检察官助理、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科科长左海程说:“全民健身深入人心,公共健身器材发挥着百姓健身的重要作用,今天的检察听证会召开的很及时,该案的办理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的为民情怀和责任担当。”
“检察蓝”筑起农用地“保护墙”
为进一步加强农用地资源保护,增强司法公开性和透明度,平安区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土地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检察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会议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平安区三合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区农业农村和科技局派员参加公开听证并针对整改落实情况作了发言。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阐述了行政机关需要履行的法定职责和法律依据,并在听证调查环节向大家出示办案组依法取得的证据材料。行政机关代表就行政职责和履职情况进行了陈述,一致认为,加强对农村土地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农地农用是行政机关应尽的监管职责,行政机关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使农用地保护政策落实落地。听证员分别对行政单位提问,并在了解案件事实、行政职能和法律适用的基础上发表了听证意见。承办检察官就案件违法事实部分及如何整改问题,与行政机关代表进行了磋商,各行政机关代表发表整改意见后,出具了事实确认书。
“检察蓝”描绘乡村振兴“美丽底色”
乐都区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未经批准设立的垃圾填埋场存在严重的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案件,组织召开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听证员从乐都区已依法设立的垃圾填埋场覆盖面如何、案件中垃圾填埋场设置是否进行了评估、是否影响地下水和行洪安全等方面向行政机关进行提问,并发表听证意见。听证员认为行政机关应当加强沟通协调,对垃圾填埋场的设置进行评估,防止污染环境,暂时无法设置填埋场的,行政机关申请经费,通过拉运到其他垃圾填埋场等方式依法处置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同时行政机关应当加强督导检查、宣传等工作。会后,乐都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拨付整治资金50万元,协同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检察蓝”用心用情用力守护“生态绿”
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就互助县威远镇凉州营村(西互一级公路K30+306凉州营3号桥)附近林地生态管护问题召开行政公益诉讼现场公开听证会。听证会围绕互助县威远镇凉州营村(西互一级公路K30+306凉州营3号桥)附近林地的权属范围、界限、已占用批复建设的范围以及林草主管部门履职情况等问题举行了质证论证,并与与会人员查看了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的现场,就互助县威远镇凉州营村(西互一级公路K30+306凉州营三号桥)附近林地界限、面积及对现状进行核实比对。会后听证员发表意见,认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就全面加强生态司法保护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监管职责,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作出了贡献。此次公开听证会让各参会人员“零距离”参与检察机关办案全过程,提高了办案透明度,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也是检察机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
“检察蓝”保驾护航“公共安全”
化隆县人民检察院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切实将检察工作融入服务地方社会治理,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果,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担任听证员,针对全县文物保护单位和各乡镇宗教活动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还邀请县消防救援大队专业人员就案件中涉及的专业问题进行了解答。听证围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是否充分等方面进行,从不同角度分析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达到以公开促公正、保障司法公信力、落实普法责任、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相结合,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督促相关单位形成合法合理、切实履行职责的目的,实现代表委员、人民群众、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良性互动,提升了检察公益诉讼参与度和影响力,使全县文物保护单位和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得到了升级优化。
“检察蓝”筑牢公民信息“安全线”
循化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规范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筑牢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安全屏障,就全县辖区内“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不规范情形”公益诉讼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担任听证员。听证会上,由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展示证据材料,释法说理,提出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听证员结合案件事实情况,依法独立发表监督意见,一致认同检察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支持检察机关向责任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责任单位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对建议内容表示认可,承诺将积极整改落实,并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在法律知识方面的学习,在今后工作中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处理公民个人信息。在大数据、信息化的背景下,公民信息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的新期待,让更多的检察产品和法治效果惠及社会。
“检察蓝”助力打造饮水安全“保护伞”
水是生命之源,滋润万物,哺育生命,水源地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质安全关乎民生福祉。民和县人民检察院就三起有关民和县古鄯镇水源地水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听证员认为,此次检察机关公开听证会,有利于统一相关行政部门、地方政府、监管部门三方思想认识,有效形成三方合力共同依法促进水源地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案件认定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充分,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民和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这三起案件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体现,召开公开听证会更是检察机关主动聆听社会各界人士“不同声音”,并接受其监督,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听取相关意见的重要方式,也是新时代对检察机关履职的新要求。
海东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落实落细,让每一次检察听证都成为一堂生动的法治宣讲课、检察产品检测课,实现检察听证效果的最优化最大化,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努力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