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上午,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总结表彰大会,总结盘点2023年全市检察工作,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玉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院党组成员、基层院检察长、受表彰的检察干警及市院全体人员参会。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有才主持。
会上,通报了海东市检察机关2023年度业务目标管理考评情况,宣读了《关于表彰2023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关于对2023年度检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关于对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的乐都区人民检察院进行通报表扬的通知》《关于授予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检察院等单位优秀基层检察院称号的决定》。市院领导为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颁奖。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玉海向受表彰的优秀基层检察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示祝贺,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表率作用,在今后的检察工作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立足“四大检察”职能,深耕主责主业,凝心聚力、奋勇争先,全市检察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和显著成效,实现了从固强补弱到整体提升,从依法办案到能动履职,从平稳推进到高质量发展,成绩可圈可点,催人奋进。
会议要求,站在新的起点、新的征程上,全市检察机关要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决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海工作、政法工作、检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和省院、市委工作要求,围绕“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已要严”工作要求,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锚定“提质量、创亮点、强素质、固基层、保廉洁”工作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知重负重、勇毅前行,坚定不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检察工作的实绩实效服务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海东新实践。
(政治部 逯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