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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人民检察院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辅导讲座

发布时间:2023-12-05 10:06:26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升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11月30日,海东市人民检察院举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辅导讲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韩淼作专题辅导,全体检察干警参加讲座。

韩淼同志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扎实扛牢新时代生态检察担当”为题,从深学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生态文明建设的把脉定向、在新时代检察实践中扛牢“国之大者”重大政治责任三个方面做了宣讲,深刻细致阐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形成背景及发展沿革,全面立体生动讲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青海的探索实践,同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就如何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行讲授,为全体干警职工上了一堂有内容、有实践、有深度的专题讲座。

会议要求,全院干警要及时做好专题讲座内容的消化、转化工作,深刻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意义和精髓要义,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坚决当好青海生态文明建设的海东检察卫士。

一是提高站位扛起责任。要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心怀“国之大者”,扛牢政治责任,找准职能定位,把党的绝对领导体现和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及上级院的工作要求,助力海东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能动履职强化监督。要找准检察履职的着力点,围绕“重在保护、要在治理”上下功夫,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主动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协作联动,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确保生态红线不可逾越。

三是聚焦重点狠抓办案。要以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要求,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不断探索推进“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新模式,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精品,努力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类、治理一片”的效果。

四是完善机制聚集合力。要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资源保护中的职能作用,构建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法院释法衔接同向发力的环境资源保护新格局,加强与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工作衔接,建立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会商等协作机制,形成强大的公益保护合力,为打造青海生态文明高地作出检察贡献。

会后,与会人员还集中观看了《不负绿水青山——木里矿区非法采煤整治始末》警示教育专题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