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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召开2023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3-05-30 15:26:41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进一步加强和落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补短板、强弱项、抓落实、促提升,5月19日午,海东市人民检察召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会。会议邀请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周永平一行到会指导。

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2023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要点,学习了《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通报了海东市检察机关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并安排了今年下半年工作各县(区)院对2023年上半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作了汇报,并就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及工作思路、经验做法进行了座谈交流。

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雪梅对2023年上半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作了总结,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就如何抓好下半年业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学深吃透民事行政检察主要评价指标。科学合理运用业务条线指标指导工作,在更加重视质量的同时,体现办案的力度。二是切实提高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监督率。要在深挖裁判案件监督线索上下功夫。各县(区)院发现的案件线索要统一上报市院进行研判,以保障监督线索的成案率。三是实现监督理念和监督方法的转变。要切实转变监督理念和监督方法,持续提升监督层次,规范依职权监督,用大数据为检察监督赋能。四是进一步抓好专项工作和重点工作的落实。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持续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在道路交通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健全和完善支持起诉。

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周永平对海东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并提出几点工作建议。一要转变监督理念,依法精准监督。要牢固树立公正司法理念,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每一个“小案”。一方面,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落实“三个规定”,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准确提出监督意见,始终坚持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另一方面,坚决防止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积极开展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二要找准工作重心,依法能动履职。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各有侧重地加强重点工作相关领域案件办理、建章立制、沟通协作、宣传推广、数字检察监督模型构建等工作,实现工作创新,打造特色亮点。三要创新工作模式,防止工作出现偏差。一方面,要继续发挥好数据指标指引作用,针对海东面临的民事、行政裁判案件监督率低等问题,围绕指标具体内容,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另一方面,要为一线办案检察官减负。具体到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要摒弃片面追求监督办案规模的倾向,立足于本地实际,强化精准监督,提升民事检察工作质效,正确把握依职权启动民事监督程序的条件和范围。四要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素质能力。坚持缺什么补什么,以业务需要为重点,采取集中培训、以案代训、个案指导等方式开展培训,综合提升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素能和办案水平。进一步处理好基层院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关系,合理调配人员分工,保证各项检察事业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