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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第二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白海东涉嫌受贿一案,经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近日由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白海东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至2023年,被告人白海东利用担任民和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民和县中医院院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