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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海东:公益诉讼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24-05-31 17:04:27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进一步构筑食品安全“防护网”,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海东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业”专项行动要求,在全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活动,海东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并立案4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9份,召开公开听证47件次。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建设,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在检察专项监督活动检察官走访调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相关企业证照办理、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查,发现海东部分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动物防疫风险,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海东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如未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使用禁用农药,存放过期疫苗及兽药,未按规定回收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未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测,对农产品质量未进行安全检测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淡薄、自我管理能力不足等,依法向海东市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行业监管单位加大监管力度,对全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防疫情况进行排查整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督促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落实农业投入品记录、种植养殖过程控制、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回收质量安全检测、承诺达标合格证出具等制度,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兽药,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防疫、农业投入品回收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

近日活动后期,海东市农业农村局书面回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办案组会同海东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工作人员对海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动物防疫风险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进监督检察官办案组先后赴乐都区、互助县9家生产企业等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农产品生产记录,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开具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动物日常防疫,农药、疫苗、兽药存放使用,农药、兽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及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跟进监督通过督促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得到加强,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记录健全,动物防疫、农药疫苗兽药存放使用及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符合有关规定,农产品经检测后都能开具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普遍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动物防疫风险得到有效整治,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第六检察部 代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