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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维护“大墙”内的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2024-01-15 10:07:07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今年以来,海东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目标要求,健全完善“领导包案+检察听证+司法救助”三位一体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切实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成功化解一批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

今年4月,因申诉人陈某不服法院生效刑事判决,一场特殊的申诉案件检察听证会在青海建新监狱会议室召开。该案中申诉人陈某认为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所认定其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缺乏充分的客观证据,要求撤销原审判决裁定,重新审理。该案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唐发彬包案办理,唐发彬副检察长通过调阅原案卷宗、听取原案承办人意见等方式,对案件性质和申诉人的实际情况、案件事实、证据、审判程序、适用法律、定罪量刑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判决裁定并无不当。经征得申诉人同意,决定在其服刑所在监狱举行公开听证现场邀请两名律师担任听证员。包案领导与听证员现场释法说理,陈某在认真听取后,对不予支持申诉理由的意见表示认可,并当场签署了息诉罢访协议。

“没想到检察院为了我反映的事做了这么多工作,还专门到这里当面听取我的诉求和想法,向我回复办理的意见,我接受检察机关的处理结果。继上一起监狱高墙内召开的检察听证会一个月一场简易听证会再次在高墙内召开。事情还得从两年前说起,王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继而引发双方撕扯推搡致使一人重伤,案发后王某以自己是正当防卫为由坚持无罪且拒不赔偿被害人损失,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一审、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最终以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判决生效后,王某及其家属不服向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向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受理该申诉案件后,由副检察长唐发彬包案办理。审查期间,包案领导认真核查申诉人王某家属提交的线索材料以及案件卷宗材料,并多次前往王某服刑监狱了解情况,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最终王某渐渐放下了思想包袱,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提出想撤回申诉的意愿,表示将认真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检察为民不仅是口号,更是行动,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应当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唐发彬表示,“将听证会搬入监狱大墙内的‘上门听证’方式,彰显了检察机关对在押服刑人员的人文关怀,也为助力刑罚执行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过前往监狱面对面上门听证的公开审查方式,能够找准症结、化解心结,打通检察机关与申诉人的心理隔阂,促进刑事申诉实质性化解,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检察力量。

没有什么比数据更有说服力,今年以来,海东市检察机关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43件,实现领导包案全覆盖,矛盾化解率90%以上。全年公开听证办理信访案件242件,听证后息诉罢访232件,息诉罢访率95%以上。全年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6578人,发放救助金额136万余元,救助六类重点人员65人,其中未成年人33人,生活困难妇女24人,残疾人8人,在化解社会矛盾、助推乡村振兴、服务稳定发展大局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领导包案办理成功化解的多起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是海东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工作缩影。今后,海东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向深入、落到实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信访工作理念,继续提升信访案件处理的能力和水平,持续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接待好每一次来访、处理好每一封来信、化解好每一起矛盾,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好,把群众的情绪疏导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政治部 刘凤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