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优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提高海东市职务犯罪检察官审查重大、疑难案件和出庭履职的能力和水平,9月26日,海东市人民检察院邀请省院职务犯罪部门检察官、全市职务犯罪部门检察人员、人民监督员参加职务犯罪庭审观摩并进行评议。
此次观摩评议案件为刘某某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由互助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互助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观摩人员主要就公诉人在指控被告人犯罪事实、举证质证、争议焦点答辩等方面进行打分。
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围绕文书质量、法庭辩论、出庭整体效果、综合履职能力等对本次庭审活动认真评议,并对庭审的总体效果提出意见建议。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听庭评议活动充分展示了公诉人的风采,并对进一步规范公诉人出庭行为、提高出庭质量、增强公诉队伍综合素质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以案释法加强了警示教育,对于预防职务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在全市组织职务犯罪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力争在“听庭”中学习,在“评议”中进步,不断提升公诉人职业素养和出庭履职能力,以更高要求,更高标准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第二检察部 杨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