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6 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要求,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过程中就行政机关违法履职和履职不当问题,可以向该行政机关依法发出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应当予以整改纠正。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权与法律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职能,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手段,对于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海东市检察机关结合开展“质量建设年”等系列活动,切实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实效。全市检察机关共发出检察建议842份,比2021年(502份)增加340份,增长68%。发出检察建议中以宣告方式送达167份,增长41倍多(2021年为4份),其余675份检察建议均以书面形式送达。所制发的842份检察建议中回复并采纳828份,回复采纳率为98.3%,比上一年度上升36%(上一年度回复采纳率仅为62%)。未回复14份检察建议(因未到回复期而未回复)。全市检察机关共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09份,比2021年度(73份)增加36份,增长49%。回复并采纳105份,未回复4份检察建议(因未到回复期而未回复)。通过检察建议的回复和采纳情况可以看出,检察建议已经成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检察机关通过积极履行诉讼监督职责,提出检察建议,较好地发挥了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对规范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社会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022年,海东市检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推进精准监督,打出检察建议“组合拳”,进一步加大检察建议制发工作,使检察建议回复并采纳率比去年大幅提高,督促行业监管部门和执法司法办案单位,进一步提升综合治理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实现了检察监督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同向发力,为平安海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人民安居乐业保驾护航。
一、通过发出检察建议,助力生态环境整治。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如互助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针对部分乡镇的田地、沟渠、树林中散落着大量废弃农用地膜,形成大面积的“白色污染”的现状,及时成立治理农业残膜“白色污染”专案组,进一步固定证据、梳理案件线索、分析研判案情,针对部分乡镇田地里“白色污染”的现象,及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召开专题联席会议,充分听取被建议单位意见,共同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助推各乡镇开展农用残膜清理专项整治行动,2个月内全县共清理农用残膜2145吨,使乡村环境焕然一新,有效改善了人居环境生态环境。
二、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如平安区检察院针对辖区内部分榨油坊在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进行油菜籽加工、生产的等违法经营问题,通过调查核实,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提出具体的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要求其针对上述问题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强化日常排查,并在此过程中密切跟踪相关门店的落实情况,提升检察建议实效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助推当地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三、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确保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良好。如乐都区检察院针对辖区内存在未成年人不规范骑行共享单车、安全出行存在极大隐患的情况,通过向当地城管局制发检察建议,要求企业采取平台升级等一系列整改措施,健全完善骑行用户“实名+身份证号+人脸识别”认证系统,从源头上杜绝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违规骑行“小黄车”现象,真正做到从骑行安全这个“小切口”入手,把“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有效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又如,循化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强奸案时,针对宾馆住宿登记不严,一人登记多人居住,发生未成年人被强奸的严重犯罪,向该县公安局等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并要求宾馆、医院等部门切实负起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如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四、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业整改。市检察院针对海东一税务系统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受贿的问题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并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公开送达,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该局收到市检察院检察建议后,及时召开干警大会进行学习,并且作了廉政谈话,制定了相关措施等。又如,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原海东地区某一干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报告时存在审核把关不严,出具虚假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并办理退休,骗取养老保险金的情况,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在全市清查有无类似现象,并要求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及时予以整改落实。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传达学习,强化教育警示,并且强化业务流程,提升工作能力,查漏补缺核查整改,制定了相关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起到“办案一起,治理一片”的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法治建设、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公益诉讼等工作提出了重点要求。下一步,海东市检察机关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树立符合新时代内涵和法律精神的“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的理念,把检察建议工作作为法律监督核心业务来抓,积极探索完善检察建议做成刚性的配套工作机制,主动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被建议单位上级机关、行政主管部门支持,能动履职,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青海海东篇章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