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刑罚、刑事强制措施以及特殊刑法处罚措施正确执行,履行刑事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职责,近年来,海东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刑事执行检察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通过“三项举措”共同发力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夯实业务能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政法工作、检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刑事执行检察履职全过程,坚持用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用先进司法理念提升素能,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作为捍卫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和社会秩序稳定、保障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充实人员、合理分工,切实打造素质过硬的刑事执行检察队伍。
二是做实常规工作,履行检察职责。面对量大面宽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深刻认识每项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好刑事执行检察各类日志、台账、档案等各项日常工作,以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作为第一要务,坚持把对日常监管活动监督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积极与监管部门协作配合,共同维护监管安全,同步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途径,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进行。同时,对于监督中发出的56份纠正违法意见书和26份检察建议书,督促监管部门机关尽快回复,回复采纳率100%。在日常谈话中敏锐发现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问题,利用驻所谈心谈话的优势对相关事实进行初步调查并向相关单位移送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2件。
三是注重核心数据,提升监督质效。熟悉掌握刑事执行所涉及的各类法律规定,为刑事执行监督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做到精准监督。积极主动审查相关单位抄送的各类法律文书,通过查询档案、检查台账、实地走访、谈心谈话等多种方式,对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社区矫正等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充分运用检察建议与纠正违法的方式向有关单位提出监督意见152份,均已全部回复采纳。同时,与被监督单位充分沟通,听取意见,通过监督促进工作,切实解决真问题。以高质效刑事执行法律监督更好服务海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四检察部 张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