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监督既彰显了法律的刚性、又凸显了治理的柔性”提起此次海东市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人民监督员给出了这样的评价。
社区矫正监督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是服务平安建设的前沿阵地。为认真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深度融入社会治理,提升检察机关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近期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发彬带领海东市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组干警一行,到全市六县(区)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同时,为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实现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活动和开展监督业务方式的“全覆盖”,此次巡回检察特邀人民监督员一同全程参与,进一步全面提升社会矫正工作水平。
此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活动采取“一一三三”的巡回检察工作方式,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能力和水平,让法律监督效果更精更细更准。
“一阅”全覆盖调阅察微析疑。巡回检察组调阅六县(区)10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的卷宗档案,全面摸清底数。针对检察中发现的卷宗档案信息不完整、学习走访照片重复使用、矫正方案未适时调整等问题,要求各县(区)检察院以制发检察建议和书面纠正意见的方式向司法局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及时整改。
“一查”高科技助理精细管理。通过查看社区矫正监管平台,全面准确的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情况,排查是否存在脱管、漏管和虚管现象,同时对司法行政机关在执法规范、流程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监督。
“三谈”全方位了解矫正现状。一是与司法机关座谈。通过与司法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事前召开动员会,共同学习巡回检察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要求,事中召开通报会,实时通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事后召开座谈会,及时反馈意见,会商合理有效的整改措施,帮助整改落实;二是与帮教人员交谈。巡回检察组通过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交谈,详细了解他们的工作现状,从中发现问题;三是与在矫对象谈话。巡回检察组重点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女性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话,了解他们接受矫正的情况和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访”多角度掌握矫正对象情况。一是家庭走访,深入了解在矫对象思想、生活状况,帮助社矫对象排除焦虑心理和思想压力,打开心结,积极面对生活;二是社区走访,全面了解在矫对象表现情况,多角度掌握在矫对象日常表现,确保矫正效果;三是调查走访,主动了解帮教情况,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的教育、学习和参加公益劳动情况,考察司法所帮教质量及是否存在侵犯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的情形。
巡回检察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此次活动给予充分的肯定,认为此次“零距离”参与实地监督,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中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并直面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以主动的姿态接受监督,听取意见,凝聚共识,并希望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能进一步加强联系与配合,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