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尼玛卓玛带队赴省检察院专题调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査庆九陪同调研。
尼玛卓玛指出,《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出台两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记公益代表职责,紧盯公益损害突出问题,聚焦重点领域,全面落实《决定》各项要求,通过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办理典型案例等举措,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切实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尼玛卓玛强调,检察机关履行好公益诉讼职能既是政治责任,又是法治责任。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省委、最高检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决定》,忠实履行公益代表职责,助力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为奋力推进省委“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实施提供司法保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障民生福祉、回应人民群众期盼;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工作质效,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的责任担当,拓宽办案领域、提高办案质效,为深化法治青海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尼玛卓玛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将报告专项工作作为检视自身工作的重要途径,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要与相关单位强化沟通协作,不断增强监督刚性,提升监督实效;要努力推动成果转化,把报告专项工作作为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的重要方式,通过认真报告专项工作、积极办理审议意见,促进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更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会议听取了省检察院和政府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开展了座谈交流。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贾小煜、部分委员和专业代表参加调研。调研组一行还实地考察了西宁市城北区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公益诉讼检察室、宏觉寺街文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