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新闻 > 检察要闻 > 正文

检察要闻

省法律援助中心驻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成立

发布时间:2022-03-10 09:23:40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3月9日,青海省法律援助中心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仪式暨座谈会在青海省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举行。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满志方、省司法厅党组成员、援青办主任王林共同为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律师工作处、律师协会负责同志、省检察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和律师代表参加了揭牌仪式。

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设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提高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司法行政机关及法律援助机构紧盯人民需求,不断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渠道的具体实践。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援助、调解、诉讼和法律宣传相结合,构建多方参与、优势互补、合力共济的工作机制,立足开展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转交刑事辩护通知商请、开展维权法治宣传和法律援助宣传、受理涉法涉诉信访、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必将为检司机关方便群众诉讼,加强诉源治理,促进社会区域治理提供有益的探索。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援青办主任王林指出,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通过在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值班律师,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法律帮助,有利于加强法律援助与人民检察院业务工作的衔接配合,真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希望工作站成立后,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为工作站提供必要的硬件条件和生活便利,确保工作站规范运行、职能作用正常有效发挥。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满志方强调,法律援助工作站是对检察工作的有益补充,为检察事业发展注入了新鲜活力,对构建新型检律关系、高质效落实律师参加涉法涉诉工作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检律双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以工作站为纽带,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职能作用,拓宽人民群众获得法律援助渠道,共同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同时要求省检察院相关部门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建立良好、长效的合作机制,加强协商,通力合作,总结成效做法,共同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

揭牌仪式后,省司法厅相关部门、省检察院相关部门和律师代表就认真落实《关于在人民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具体要求,围绕“如何加强刑事法律援助,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了交流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