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中的作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4月12日上午,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就市辖区部分商铺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5家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参加听证会。
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出示相关调查证据,就法律适用、听证需解决事项等问题进行了说明。听证人员与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就部门职责依据及日常履职情况进行了交流,市烟草专卖局对违法销售电子烟的执法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出示会同公安部门查获的非国标电子烟实物。
电子烟作为卷烟等传统烟草制品的补充,近年来使用率在未成年人群中呈明显上升趋势。市场上一些非国标电子烟以“奶茶杯”、“可乐杯”等变装形式出现,包装设计极具诱惑性和欺骗性,这些披着伪装的电子烟对于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具有较强诱导性,且电子烟烟液添加成分复杂,产生的二手烟存在较大的安全和健康风险,并具有一定的致瘾性。甚至有电子烟企业为盲目追求经济利益,通过互联网大肆宣传、推广和销售电子烟,严重危及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此次通过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加深社会公众对电子烟这种新型烟草类制品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危害性的了解,促使社会各界提高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视程度,努力形成公益诉讼办理一案,影响一批、治理一域的监督格局,参会人员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给予了充分肯定。
下一步,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有效跟进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采用看得见、有成效的方式加强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联动合作,有效推进司法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六大保护体系”同向发力,持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