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加强检察权运行外部监督,提升司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3月31日,西宁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邀请人民监督员旁听、评议了李某某故意杀人案庭审,以第三方角度对检察工作开展监督,促进司法工作规范化。
开庭前,案件承办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基本案情、法律适用、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情况及庭审注意事项等,让人民监督员全方位了解案件,确保庭审庄严规范,监督有效。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宣读起诉书,围绕控辩双方对于案件定性的焦点充分论证,结合案件事实、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性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当庭开展了法治教育,依法有力的指控犯罪,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刻忏悔。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人民监督员认真聆听,对整个庭审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
庭审后,人民监督员与公诉人就案件的相关疑问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意见建议。
下一步,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监督形式,主动邀请更多人民监督员参与到检察机关的办案活动中来,不断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