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西宁市纪委机关、中共西宁市委组织部、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宁市人民检察院、西宁市生态环境局会签《纪检监察监督、组织人事监督、司法检察监督与生态环境监管贯通协同机制》,旨在进一步加强生态环保领域执纪问责,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合力促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机制》从六个方面内容作出要求。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联络抄告对接机制。定期召开研判工作会议,分析协作配合方面的问题和不足;通过走访调研、专项监督、日常监督、重点任务检查等联动方式,对生态环保督查问题整改、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定期组建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全力发现生态环保领域专业性问题,助推解决堵点、难点问题;线索移送、通报方面,对多次催办仍未落实到位的,及时进行通报,构成问题线索的,及时向市纪委监委移送;各联动单位针对案情重大、社会影响面广的生态环境案件,成立工作专班,视情况实施挂牌督办。重大处罚案件共同参与研究会商,重点环境问题整改进展缓慢等问题视情况联合通报;完善生态修复工作,将修复情况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结合,促进实现法律效果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通过开展联合培训、学习研讨等方式,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加强环保领域专家库建设,邀请联动单位专家担任顾问,不断推进生态环保执法司法联动专业化建设。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认真落实《协同机制》,加强与各联动单位的协作配合,提升联动监督执行力,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履职保障,提高监督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切实把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为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服务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贡献公益诉讼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