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认真落实《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细则》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湟水河流域(西宁段)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强化水利法治管理,推动与水利部门的良性互动,构建依法治水新模式,切实保护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安全。6月15日,西宁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水务局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查了某屠宰肉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南山公园等4家取用水单位,重点对取用水单位的取水水源、取水用途、退水处置方式、取水设施运行、输水管线日常管理维护、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向取用水单位进行反馈,要求严格按照取水量和取水用途规范用水,坚决杜绝超许可取水及随意改变取水用途的行为。同时在现场对取用水单位进行普法宣传,加强取用水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节水意识。
下一步,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市水务局的协作配合,形成水资源保护合力,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水行政执法协作中的监督、支持和法治保障作用,有效规范流域内水资源节约、保护、开发、利用秩序,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着力提升西宁湟水河流域水资源管理能力水平,为聚力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