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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细做实法治建设考核中检察建议评价指标 扎实推动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

发布时间:2023-05-29 10:43:12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近日,市检察院收到中共西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将法治建设考核中的检察建议考核指标内容进行细化的复函》,明确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作为市直单位、人民团体和区县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列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并以“对未回复和落实检察建议单位进行扣分,对回复落实检察建议或未收到检察建议单位不扣分的方式进行考核”。同时明确,市委依法治市办制定、细化法治建设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项目时,将提前向市检察院征求“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的内容、标准、方法等意见,由市检察院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提供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市委依法治市办汇总后进行季度及年度法治建设评分,标志着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在正式纳入西宁市法治建设考核体系的基础上,在“做成刚性、做到刚性”方面又迈出了坚实一步。

近年来,市检察院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多次听取检察建议工作情况专题汇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分管领导亲自沟通协调,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积极推动将检察建议纳入地方党委、政府考核体系,并进一步细化考评分值及标准,推动党政机关重视、支持检察建议工作,形成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目前,全市检察机关除西宁市检察院外,城中区检察已推动将检察建议回复及采纳情况纳入地方党委“法治中区”建设考核体系,湟源县检察已推动地方党委出台有关检察建议工作的相关规定  

检察建议纳入全市法治建设考核,既体现党委、政府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的支持,也对检察人员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意见》精神以及最高检、省市委工作要求,增强检察建议刚性发挥检察建议在法治西宁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保障全检察机关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推进法治西宁建设,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在推动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上下功夫,市检察院已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院加强请示汇报,积极向 当地党委、政府、区(县)委依法治区(县)办汇报检察建议工作,争取同级党委、政府对检察建议工作的支持,推动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尽快纳入本级法治建设考核,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规定、决议;同时,在与上级考核细则保持一致的基础上,强化沟通协调,细化明确检察建议在法治建设中的考核评分标准,实现检察建议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全覆盖将进一步在提高检察建议文书质量上下功夫,树立“精品”意识,“求极致”的精神提升文书质量,增强检察建议文书阐述问题的精准性、释法说理的透彻性、提出建议的可行性,严格避免检察建议文书内容出现不符合实际情况甚至错误等问题,坚决杜绝“个案群发”“批量发送”等凑数检察建议。将进一步在跟踪落实检察建议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检察官主导作用,通过询问、走访、不定期会商、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督促落实被建议单位按期回复检察建议采纳和整改落实情况,既重质,更重效,切实、有效提升检察建议回复率、采纳率将进一步在完善检察建议基础台账上下功夫,对上级院及工作中发现的检察建议方面的问题,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研究,深入进行研判分析,举一反三,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措施推动检察建议工作取得新进步。建立完善检察建议基础台账,各区县院确定一名人员负责检察建议统计分析工作,对制发的检察建议心中有数,确保做到台账清、底数明、各项印证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