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监管秩序和社会稳定,7月11日,由省院第五检察部联合市院第四检察部,前往大通县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安全防范现场督导。
督导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前往司法所、看守所开展实地检察等方式,对大通县社区矫正对象、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监管场所在押人员等重点人员管控情况开展现场督导,针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分析研判、专项检察,切实提升基层院刑事执行检察条线安全意识、忧患意识,并就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从政治上着眼,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深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二是要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安全防范检察,着力发现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隐患和苗头性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做好问题整改。三是要加强与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协同协作,结合平安建设工作要求,形成监督合力,共同防范化解监管安全风险,确保各项安全稳控措施落实到位。
同时,根据省院工作安排,市院派驻检察室和西宁市监管支队及西宁市第一、第二看守所,就维护监管场所安全召开了联席会议,研究部署了安全检察工作事项,开展了现场检察,针对性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隐患排查及督促整改,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通过本次省市院联合安全防范检察,进一步督促全市刑事执行检察条线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事事连政治”的理念,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监管场所在押人员安全防范检察相关工作,切实发挥好检察监督职能,服务大局、保障中心工作、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