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监督是“致广大而尽精微”的事业。检察机关从“国之大者”的格局,勇于担当法律监督责任,从细节做起,通过高质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结缘:突出落脚点,明确检察守护公益定位
检察机关与宏觉寺的不解之缘要从4年前说起。2020年6月,省、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西宁市城中区检察院迅速落实上级部署,通过摸排,锁定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宏觉寺”未得到妥善维护的案件线索,依法履职、积极作为,用检察方式守护见证民族团结的珍贵历史文化遗产。
瞄准关键点,撬动检察公益诉讼潜能
宏觉寺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公元7世纪,文成公主与松赞干布和亲,进藏时曾在青唐地区兴建一处土坛宝座,用以供奉陪嫁的释迦牟尼十二岁等身像。公元941年,以文成公主留下的这处土坛遗址创建了宏觉寺。公元10世纪,宗喀王以宏觉寺为中心修建青唐城,即现在的西宁市,因此历史上素有“先有宏觉寺,后有青唐城”之说。这些浓墨重彩的历史印记,使宏觉寺成为承载汉藏等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文化遗产。
1951年宏觉寺迎来了高光时刻。4月,十世班禅从宏觉寺出发赴京参加和平解放西藏协议的签订。当年12月,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西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习仲勋同志,代表党中央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在宏觉寺为首次赴藏的十世班禅送行,此后十世班禅为促进西藏和平解放和维护祖国统一做了大量工作,宏觉寺因此成为和平解放西藏的历史见证。
1967年,西宁市某印刷厂迁入宏觉寺,经批准修建车间、职工住宅楼、办公楼等,客观上保存了该寺的主体建筑和整体格局。2006年,该厂将后院车间及一座大殿腾退交由青海省佛教协会进行修缮,但前殿等文物主体未得到妥善维护,面临损毁和灭失风险。按照文物保护“谁使用谁修缮”原则,印刷厂负有修缮义务,但因其经营状况不佳,维护修缮工作一度陷入停滞。转机出现于2020年,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文物保护专项行动,珍贵古刹迎来了改换新颜的机遇。
找准发力点,有效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文物保护专项行动启动后,城中区检察院会同相关行政机关对辖区内22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全面走访,发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宏觉寺前殿山墙、门窗等均已损毁,且存在屋面塌陷风险。
2021年1月,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批准,督促保护宏觉寺行政公益诉讼案立案调查。城中区检察院及时向区委、区人大报告相关情况,积极争取支持。同月召开检察听证会,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文物专家、企业代表等出席听证会,就宏觉寺的历史价值、修复必要性、修缮方案、占用企业搬迁等事项进行充分论证,消除了占用企业的搬迁顾虑。城中区检察院依法向行政机关公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书,通过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实时看”,督促采取有效措施,对宏觉寺进行全面维护修缮。
城中区检察院履职过程中会同行政机关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情况,区政府拨付1500万余元用于企业拆迁安置、宏觉寺周边街景整治,区文物主管部门争取79.8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前殿主体维修。2022年3月,城中区检察院在宏觉寺挂牌成立全省首个“文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点”。宏觉寺前殿修缮项目竣工后,经青海省民族宗教委员会批准挂牌成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验馆”。
续缘:探寻突破点 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2024年,《督促保护宏觉寺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典型案例,并被评为2023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之首。西宁市检察机关以此为新起点,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的讲话精神,紧扣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要求,总结经验成果,依托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试点契机和大数据赋能,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不断取得新成效,城中区检察院自主研发、适用青藏高原地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类案监督模型,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应用,发现监督线索7条、立案7件、制发检察建议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