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下午,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参加由市纪委监委组织召开的纪检监察监督、组织人事监督、司法检察监督与生态环境监管贯通协同会商会议。会议通报了贯通协同机制建立以来,纪检监察监督、组织人事监督、司法检察监督、生态环境监管情况,听取了河湖长制落实、湟水河流域专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就推动贯通协同机制事宜开展了协商。
会议认为,贯通协同机制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细致落实省市委关于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的生动实践。贯通机制实施以来,各成员单位紧紧围绕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湟水河流域专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等方面强化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作配合,在合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履行生态环保政治监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聚焦党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联动监督,为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一要对标对表,主动看齐。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政治要件”对标高质量、高水平抓落实、保落实、促落实。二要各负其责,扛牢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根据各单位提供的重点工作任务分级分类建立监督清单,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环境保护实绩考核运用,将环境保护成效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审判机关要依法审理环境类案件,形成有力震慑,检察机关要加强与生态保护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动,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生态环境保护等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及时移交推进过程中的问题线索,共同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三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切实加强日常沟通协调,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大、突发情况要随时通报,紧盯重点任务强化协同联动,推动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贯通协同机制常态化运行,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合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在重点突破中实现整体推进。要加大宣传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办好、办成一批典型案件,有效提升曝光、宣传工作成效,共同营造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良好氛围,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