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是推动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今年以来,西宁市两级党委政府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书记陈刚对平安青海建设提出的“十个一”总体要求,将检察建议回复、落实情况作为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建立“检察建议+考核”模式,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服务保障“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和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建设。截止目前,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实现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地方党政相关考核体系全覆盖,在推动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上实现新突破。
5月份,西宁市检察院收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关于将法治建设考核中的检察建议考核指标内容进行细化的复函》,明确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列入市直单位、人民团体和区县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市级层面纳入考核后,西宁市所辖七个基层院也将该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重点推进,主要领导带头向各县区党委、政府汇报检察建议工作,积极沟通争取支持,其中城北区院、湟中区院、湟源县院纳入县区委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城西区院、城东区院、城中区院纳入区委法治建设考核体系,大通县院纳入县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与此同时,城北区院、城中区院积极向区人大专题报告检察建议工作,城北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全省首个《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从充分认识做好检察建议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提升检察建议工作水平、积极推动检察建议有效实施、依法维护检察建议工作的权威性、积极营造检察建议工作良好舆论氛围五个方面细化实化了相关法律规定和工作举措,为强化法律监督效能、提升检察建议刚性再添制度保障。城中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从制度保障到实践落地,从纵深联合到迭代深化,从积厚成势到全面推开,进一步推动健全了“多方共同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监督大格局。其他县区院也正在加强与同级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争取年内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建议工作并出台相关决议,合力推动检察建议落实。
近年来,西宁市委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多次强调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要围绕“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目标,不断延伸监督触角,聚焦党委、政府、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以检察履职的“我管”促进职能部门依法“都管”。西宁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市委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与法治进程同步、与社会治理同频、与群众需求同进的工作总基调,活用、善用检察建议为社会治理“把脉开方”,从提升检察建议质效、完善监督方式、提升刚性途径等方面再发力,持续深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多方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平安西宁、法治西宁建设基础,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