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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水河流域(西宁段)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23-06-05 14:54:58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5月31日,市检察院与市水务局联合举行“湟水河流域(西宁段)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谭志轶,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同海红出席仪式并致辞,各区县分管检察长、水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仪式。活动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

湟水河是黄河上游重要支流,发源于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流经西宁、海东市,在甘肃省永靖县汇入黄河。在西宁境内流域面积7335平方公里,河长95.9 公里。西宁地处湟水河谷地,是青藏高原唯一人口过百万的省会城市,承载着近60%的人口、52%的耕地和70%以上的工矿企业,肩负“三江之源”和“中华水塔”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服务基地和大后方政治责任,作为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地位重要而特殊,在维护黄河流域生态安全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

专项行动要求开展湟水河流域(西宁段)水资源保护,旨在把握“三个最大”省情定位,牢记“国之大者”、心系“省之大要”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作用立足水资源业务管理、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持续关注湟水流域水资源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开发、利用行为的法治化、规范化。持续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围绕地下水、河道、水利工程保护等方面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着力提升西宁湟水流域水资源管理能力水平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做好做足黄河母亲河保护“水文章”。



启动仪式上,市水务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解读了《湟水河流域(西宁段)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签署了《检察公益诉讼与水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