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履行维护公共利益职责,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4月19日,西宁市检察院召开水污染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听证工作,涉案各行政主管职能部门派员参加。
今年2月,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人员两次在实地走访调查时发现,湟水河两岸分别有两处排水管排入湟水河中的水质异常,河水疑似受到污染。3月,办案人员与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共赴现场查看,发现仍有污水直排湟水河,水质浑浊并散发出较强的异味,排水来源不明。由于涉及监管部门和属地管理单位较多,行政职能相互交叉。为厘清各单位的职责,市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主动听取各方意见,共商对策,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职尽责,协同发力,以“我管”促“都管”,形成合力,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听证中组织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以及涉案各行政主管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一同前往现场实地勘查、了解具体情况。承办检察官通报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展示了前期现场调查照片、列举相关证据、法律依据、行政机关职责职能。在充分了解案情后,3位听证员积极参与听证评议,一致表示,整治河流水质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凝聚共识、履职尽责,检察机关发挥好法律监督职能,助推污水处理落地见效。行政机关表示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客观存在,虽然职能有交叉,但经过现场调查、讨论、听证,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职责,达成了共识,下一步各行政职能部门将加强配合,协同发力,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切实解决问题,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2023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最高检明确要求沿黄检察机关要自觉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融入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聚焦黄河保护治理中的突出问题,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湟水河作为黄河一级支流,是青海的母亲河。西宁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继续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深化执法司法协同,与各部门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为服务保障湟水流域“源头清”“流域净”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