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新闻 > 检察要闻 > 正文

检察要闻

检察长出席二审法庭 依法履职办案

发布时间:2023-03-22 16:06:32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29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强奸上诉案件,西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程旭文作为案件承办人依法出庭履职,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昝春芳担任审判长审理此案。

庭审前,承办人带领检察官助理全面查阅了卷宗材料,深入研究案情,依法提审了上诉人,并就阅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侦查人员和一审公诉人进行沟通,制作了出庭预案和检察员出庭意见书。

庭审中,在讯问环节,承办人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进行发问,并针对控辩双方有争议的事实重点出示了证据,在法庭辩论阶段,承办人对上诉人及其辩护人质疑的是否构成轮奸、是否区分主从犯以及证据采信等问题,全面发表了出庭检察意见。法庭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将择期对案件进行宣判。

检察长带头出庭履职,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履行领导带头办案的具体体现,近些年来,通过检察长常态化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有力的促进了检察工作质效和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的提升,对推进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挥了良好引领示范作用。